为贯彻落实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鲁教财函﹝2021﹞62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国家(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发挥优秀学生的榜样示范作用,我校于10月19日上午在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2020—2021学年国家(省政府)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会议,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全体成员参加会议。
会上,学生科科长王小妹结合《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要求和在校学生情况及2021年困难认定工作开展情况,评审细则及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了介绍;学校评审委员会按照评审工作细则对2020—2021学年国家(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申请人上报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核,经过讨论和投票,最终评选杜鑫磊等51名学生为我校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拟推荐对象,张政杰等5名学生为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拟推荐对象,并予以公示。
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审是学生资助的一项重要工作之一,学校严格落实国家教育资助政策,评审过程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择优”的原则,严格评审程序,规范评审行为,充分发挥国家奖(助)学金的典型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推动了学校资助工作规范化发展。(学生科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