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顺利应对突发事件,妥善处理紧急情况,做到遇事不惊、临危不乱,最大限度地减少意外事故带来的损失,维护正常的校园秩序,营造良好育人环境,保障全校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安全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本预案所称“学生突发事件”主要是指危及学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突发性意外事件,如学生自杀、自残、自虐性事件,学生离校出走或失踪事件,学生打架或群殴事件,学生发生交通意外,火灾等事件。
(二)领导小组
组 长:校长
副组长:学校领导班子
成 员:各科室负责人
(三)处理程序
1、及时报告,值班人员应迅速赶到现场,同时将情况向校长报告。
2、先期处理
发生突发事件后,除了向有关领导及时报告外,所有被通知人员应立即停止正常工作和休息,在第一时间内组织教师做好先期处理(如:保护现场、抢救伤员、抢险救灾等工作),阻止事必要时根据事件严重程度可分别拨打110、120或119:并应抓紧进行现场调查取证,了解事件的真实情况,获得第一手材料。
3、善后处理
期处理之后,事件处理组应将整个突发事件的经过、应急处理措施向学校学生突发事件处理工作指挥部汇报处理意见,及时做好善后工作。
(四)学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1、学生自杀、自残、自虐性事的处理。
(1)学生发生自杀、自残、自虐性事件还应及时将情况报告班主任,并立即实施救治外。
(2)班主任获悉情况后,应立即向学校分管领导汇报,并在第时间赶到现场。
(3)学校应及时将情况通知学生家长,并做好家长来校的接待和安抚工作。
(4)学校学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立即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开展调查,必要时应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情况不明的案件的侦查工作。
2、学生离校出走或失踪事件的处理。
(1)学生擅自离校后,知情人员应及时将情况报告班主任。
(2)班主任在获悉学生擅自离校的情况后,应自即向学校领导汇报,同时及时进行调查了解;对去向不明的学生应立即组织查找,及时查明该学生的去向。
(3)在无法查明学生去向的情况下,应在2小时之内将情况向学校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汇报,同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
(4)学校学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在2小时之内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3、学生打架或群欧事件的处理。
实行“首遇负责制”,学校每一位教职工都是应急处理小组的成员,面对应急纠纷时,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学生发生打架或群欧事件,立即劝阻,并呼喊近处教职工共同制止纠纷。
(2)学校分管领导和班主任或辅导员在获悉情况后,应在第时间赶到现场,设法稳定局势,防止事态恶化:如有人员受伤,应立即组织人员将伤员送至医务室诊治,若事态严重,送医院或立即拔打120请求帮助;同时班主任或辅导员应立即将情况向学校领导汇报。
(3)发生学生伤亡的,学校应及时将情况通知学生家长,并做好家长的接待和安抚工作。
(5)学校学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将后果严重的学生打架事件,在2小时之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6)学校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尽早向目击者了解事件的真实情况,及时查清突发事件的原因和经过。
(7)相关人员应立即提出整改措施,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
4、学生发生交通事故及其他伤害事故
(1)师生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校舍坍塌、楼道拥挤踩踏及大型活动安全事故等意外伤害时,要按照“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置,积极抢救,以最快速度将受伤人员送往当地卫生院(所)或就近医院,或拨打120急救中心请求救助,后采取其他抢救措施。对楼道拥挤踩踏事故,要及时寻找其它通道,及时赶至人流上游组织疏导,防止事态扩大。
(2)及时向市教育局,造成死亡的,应及时向公安、交警、安监等部门报告。
(3)妥善处理事故,协助公安、安监等部门保护现场。
(4)通知受伤害者家属或家长,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5)协助有关部门迅速调査事故原因。注意事项。
(1)稳定师生情绪,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2)家长来校,安排专人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3)事故发生后,要注意维护正常的学习秩序和工作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