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临沂卫生学校
校级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
为体现党和政府对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其缓解因家庭经济困难带来的生活压力,激励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帮助顺利完成学业,根据临沂市财政局 教育局 人力资源保障局《关于引发临沂市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山东省临沂卫生学校家庭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山东省临沂卫生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评定办法》相关规定,为落实“应助尽助”的原则,扩大学校资助覆盖面,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校内助学金评审、发放等工作,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助学金的申报、评议、监督等工作。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助学金的条件及评审标准
(一)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努力学习,道德品质良好;
4.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二)资助对象
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困难学生,优先资助通过困难认定,未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
(三)评审标准
1.通过班级评议、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2.贫困边缘易致贫;
3.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
4.家庭主要成员有一定劳动能力,有少量经济来源,但收入仍然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
(四)学生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享受助学金
1.学生因事(病)、参军休学期间;
2.未进入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和已从“中职系统”异动减少的学生,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或备案的校外教学点学生;
3.已经考取成人高校的学生;注册中职学生学籍,实际进行成人大专班、本科班教育的学生;注册中职学生学籍,实际开展普通高中教育的学生;注册中职学生学籍的普通高中复读生;高等学校招收并注册为中职学籍的“预科生”。
三、资助标准
根据当年困难认定等级进行资助,资助额度为每生每年1000元。
四、评审程序
1.学生提交书面申请,填写《山东省临沂卫生学校校级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2.班级评议小组根据当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进行审查。特殊情况学生要认真审查家庭情况提交相关资料;
3.资助管理部门评审小组进行评审、公示,结果报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五、评审原则、纪律
1.学生必须如实填写《山东省临沂卫生学校助学金申请审批表》。对于隐瞒家庭经济收入,弄虚作假而得到困难补助者,一经发现,除追回全部资助金外,还将视情节轻重对当事人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2.学生得到的困难资助必须用于解决生活困难,不得挪作他用,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困难资助资格。
3.各班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组织学生申报,严格评审对象和程序,确保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及时获得补助。
山东省临沂卫生学校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