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生实习管理,保障实习工作顺利进行,预防、控制和消除学生实习期间事故风险,确保实习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及《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日常行为细则》,制订本办法。
一、实习目的
毕业实习是完成全部教学计划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培养学生临床思维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独立工作能力的必要阶段,要求学生通过毕业实习,使所学的基础理论密切联系实际,并对其巩固和提高,熟练掌握临床基本操作技术。
二、组织领导
(一)各医院指定专人负责实习生的政治思想、组织生活、临床教学、实习鉴定和成绩考核等工作。各实习科室是直接领导实习生的第一线,应在科主任(护士长)的领导下,指定一名主治医师(主管护师)管理学生实习,并选择具有丰富临床经验的医师(护士)带教,带教医师(护士)要严格要求,根据实习大纲指定的进度对学生进行业务指导,及时检查学习完成情况,了解学生的服务态度、工作纪律等,及时向科主任汇报。学习结束时,对实习生做全面的评定和计分。
(二)实习生在实习期间,以实习医院为单位,编成小组,选出正、副组长,具体管理学生的实习和日常生活。
(三)毕业实习工作是在学校和实习医院双重领导下进行的,实习生到岗后,在政治、思想、业务、生活管理等方面应遵守实习医院的规章制度,尊重带教老师。实习小组的正副组长应在医院相关部门及人员的领导下,负责本小组的工作和学习并定期向医院领导汇报、请示有关实习组的政治思想、业务学习及生活管理等情况。实习小组每月至少开一次学习交流会,检查学习、生活、遵守纪律等情况,积极开展自我批评,互相学习,互相监督,互相促进,相互交流。
(四)各科轮转交班按医院规定进行,不得擅自调换带教教师和科室,实习期间不放寒暑假;一般不得请假,如遇特殊情况,需严格遵守实习生请假制度。
三、实习生职责
(一)实习生应在指定时间集体前往实习单位。
(二)按要求参加医院为实习生组织的岗前培训。
(三)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在带教老师指导下,正确及时完成各项工作。
(四)实习鉴定表的填写应该完整,有条理,重点突出,文句通顺,字迹端正。检验结果未经带教老师审核鉴定,不得自行发报告单。每个实习生出科前要认真填写实习鉴定表相关内容,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并完整填写出科室鉴定。
(五)爱护实习单位各种医疗、试验、教学仪器,未经带教老师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各种设备,如因违规操作造成医疗仪器、设备损坏,责任自负;发现问题应及时汇报,避免发生误会和纠纷。
(六)参加实习临床查房、会诊、病案讨论以及业务学习和技术训练。
(七)积极参加各种业务讲座,学术报告会及必要的会议,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
(八)举止文明,仪表端正,态度积极,见老师要主动问好,犯错要主动承认错误,虚心接受批评意见,与老师、同事保持良好关系。
(九)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和学校的《实习生管理条例》,按时上下班、值班。上班期间不允许将手机、相机等与实习无关的东西带入操作室;下班应遵守科室轮换班制度,如遇急诊、抢救或其他工作,应继续工作,完成任务后方可离开。请假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岗。参加值班工作,应认真履行职责,如发生意外事故,及时向带教老师报告,严禁自行处理。
(十)必须节约用水、用电、用纸及其他医疗用品。爱护医疗器械和设备,如有损坏,应按实习医院赔偿制度由当事人赔偿。
(十一)实习期满离院时,学校安排实习指导班主任到医院有关部门办理离院手续,学生应返还所借用的物品,做好各项离院准备工作。
四、毕业实习成绩评定办法
(一)学生于每科实习结束前三天,填好小结,小组讨论后交带教老师审阅并给予评语、评分,学生离开本科室前交还学生,由学生交下一科带教老师,待实习全部结束后将小结送科教科(护理部)盖章。
(二)毕业实习成绩评定。由各科主管实习的医师(护师)负责,根据学生实习表现及科室考核,参阅实习小结,给予评语。评价按优、良、及格、不及格四级确定:
1、优:能按照实习生职责及各科实习大纲将所学理论知识很好地运用于实际工作,有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积极参加业务学习,在服务态度、尊师守纪方面表现优秀。
2、良:能按照实习生职责及各科实习大纲将所学理论知识基本上能够正确地运用于实际工作,有一定的独立工作能力,积极参加业务学习,在服务态度、尊师守纪方面表现较好。
3、及格:一般能完成实习生职责及各科实习大纲要求,但对理论知识的掌握及实际工作不够熟练,在政治、业务学习、服务态度等各方面表现一般。
4、不及格: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1)理论与实践脱节,技术操作较差,在上级医师指导下不能完成实习大纲规定的工作,不能达到实习的基本要求。
(2)不听从各级领导的意见,对病人服务态度差、无责任心,工作和学习任务不能完成,经常违反纪律制度,屡教不改。
(3)无故不参加实习,一科实习累计缺课10天以上。
五、实习生请假、违规处分规定
(一)学生在实习期间不得随意请假,以保证实习时间,但遇有下列情况可酌情请假:
1、因公事需请假者:如实习医院或学校因工作需要,要求其请假参加,请假时间原则不能超过1个月,超过1个月需补足实习。
2、因病不能坚持实习者:必须有二甲或二甲以上医院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及相应检查证明,病假累计不能超过3个月,超过3个月需办理休学手续,疾病治愈后均需补足实习。
3、丧事者:直系亲属3—5天假期。
(二)请假应履行正常手续并须得到批准,假期结束应及时销假,否则以旷工论处。
(三)准假权限:实习组长无权批假;请假一天以内由带教老师签字,所在科室主任批准并报医院主管部门,假满后及时在有关科室销假;事假在两天以上,病假在三天以上者,应先向实习医院主管机构报告,经学校实习主管部门批准后,持《临沂卫生学校学生请假证明》到实习单位的医务科或护理部办理请假手续;学生请假期满回到实习岗位后,应到原批假单位进行销假。
(四)国家法定假日一律按实习单位的安排进行。
(五)实习期间不请假擅自外出离开实习岗位者,或者违反学校、实习单位有关规定的,学校将给予下列相应纪律处分(每天按8学时计算,夜不归宿按12学时计算):
1、旷工一天或累计离开实习岗位24个学时:给予警告处分,记入档案。
2、连续旷工1-3天或累计离开实习岗位达40个学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记入档案。
3、连续旷工3-5天或累计离开实习岗位达56个学时:终止该生实习,学校不再安排实习,由其自己联系实习单位,费用自理,实习结束后毕业证推迟6个月发放;给予记过处分,记入档案。
4、连续旷工5-7天或累计离开实习岗位达80个学时:终止该生实习,学校不再安排实习,由其自己联系实习单位,费用自理,实习结束后毕业证推迟12个月发放;给予记过处分,记入档案。
5、连续旷工10-20天或累计离开实习岗位达200个学时:终止该生实习,按照自动退学处理,不予办理毕业证。
6、自联学生未按要求建立实习档案,视实习无效;未按要求参加实习或私自终止实习者,回自己联系医院补足所缺实习时间,毕业证推迟半年或一年发放,不予推荐工作;不参加实习的实习生,按自动退学处理。
7、严重违反实习相关规定被实习单位开除或被退回学校,或者违纪给学校造成严重负面影响者,按照勒令退学处理,不予办理毕业证。
六、关于办理提前就业的有关规定
实习学生在毕业实习期间,要求申请提前终止实习时,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护理专业(含助产)实习必须满8个月(节假日、病事假除外),不得少于8个科室,其他医技专业实习10个月,不得少于10个科室。
(二)办理终止实习原则上必须以就业为前提,需提交的资料如下:
1、由个人写出书面提前就业申请书。
2、就业单位盖章的招聘协议书(一式三份)。
七、毕业证的发放
1、毕业证发放时间为每年7月份。
2、毕业证必须学生本人签字领取,不允许代领或邮寄。
3、学生因实习期间违纪推迟发放毕业证的,推迟时间到期后方可签字领取;自动退学和勒令退学的不予办理毕业证。
4、毕业实习成绩评定为不及格的,学校不再安排实习,需自己联系实习单位重新实习,实习费用自理,成绩评定达到合格以上方可发放毕业证。
5、实习期间因休学或参军未能完成实习者,需补足实习,成绩评定合格或合格以上方可领取毕业证。
6、毕业证丢失不能补办,只能开具毕业证明。
八、其它注意事项
(一)跟岗实习专业的学生不允许自己联系实习,包括护理专业、影像专业、检验专业、助产专业、康复专业。
(二)顶岗实习专业(药剂专业)的学生允许自主联系实习单位,需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临床教学科领取实习证明及接收函,到拟实习单位盖章,然后持盖章的接收函到临床教学科建立实习档案并领取实习鉴定表,自主联系实习单位的学生在实习期间发生的各种问题,由学生本人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三)实习期间必须与实习单位职工及其他实习工作人员做好团结工作,注意自身的良好形象。
(三)各实习组每月由实习组长向实习指导班主任报告有关实习生思想、学习、生活和纪律等综合表现,要求内容属实,条理清晰,表述准确。
(四)凡在实习期间出现请假、旷工及其他违纪情况者,实习组长必须在实习小结上将情况详细说明,如发现有弄虚作假、隐瞒不报的情况,视情节轻重对实习组长进行处罚。
(五)强化安全意识,注意防火、防盗,防交通事故,严禁实习学生不请假外出,严禁参与赌博、去舞厅、夜总会、酗酒、吸烟等行为,确保实习生自身及财产安全。
(六)学校网站是发布有关就业、报名、发证等信息的平台,实习期间请随时关注学校网站和就业办公室的微信公众平台发布的通知,否则耽误办理者,学校不承担责任。
(七)努力加强与实习单位领导、行管部门领导、带教老师等人员的联系,维护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声誉。